法制網北京12月19日訊 記者李松 記信用貸款者今天從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瞭解到,該院為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特別制定出台了《關於加強廉潔司法風險防控的管理辦法》,對法官可能存在的風險行為進行計分考核管理。同時,該院今年以來整合了42項權力,明確責任主體不給腐敗留空間。
  據瞭解,在整合權力工作方面,一中院一年來清理確褐藻糖膠認了包括黨組決策權、幹部任免權、立案審查權等共計42項權力,明確了權力內容、行使依據、行使主體和責任人員,並編製職權目錄下發至各部門,為法院權力運行規定了路線,同時為腐敗設置“障礙”,讓腐敗變得不容易。
  同時,一中院還針對腐敗易發多發的重要崗位、關鍵環節制定《關於加強廉潔司法風險防控的管理辦法》,其明確界定高、中、低度三個等級風險點的含義、三級風險預警處置步驟和計分考核管理程序。依據該管理辦法,如果發現法官有“違反規定迫使當事人違背真實意願撤訴、接受調解、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損害其利益”的中度風險行為,紀檢部門會發出《廉潔司法監察建議書》,被建議的法官接到預警後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且該法官要被計2分。若年內發生風險行為累計被記3分,行為人要接受全院範圍內的通報批評,當年評優、評先、立功資格G2000一併取消。  (原標題:北京一中院一年整合42項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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