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5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華人重視產婦坐月子,往往不惜花重金請月嫂,但美國市場上存在極少數月嫂“趁火打劫”坐地起價,甚至也有人利用加州對勞工權益的法律保護肆意興訟,對雇主獅子大開口。
  家住爾灣的沈太太說,本月上旬兒媳婦剛生產,去年就通過朋友介紹,訂好了一位華人月嫂,雙方談好價錢26天3200元,小費500元,由於是熟人牽線,達成口頭協議就放心了,沒有簽署任何書面文件。
  然而距離兒媳婦預產期還有兩天時,沈太太去接月嫂,月嫂剛張口就開出新價格,26天3500元,小費需按20%支付,一下子漲了500元,而工作量保持不變。沈太太非常不悅,提出價格是預先談好的,不該單方面說漲就漲,但月嫂聲稱現在行情看漲,“這個價錢你不出,有的是人願意出”。沈太太說,因為擔心辭掉這位月嫂,一時找不到替代人選,月子里兒媳婦和孫子都缺人照料,只能接受月嫂漫天要價,就當買個教訓,以後如果再需要請月嫂,還是簽下白紙黑字的合同為準。
  初為人父母的年輕華人,更需提防極個別月嫂利用該行業的灰色地帶以及勞工權益保護法律條款敲竹杠。今年2月生下女兒的聖伯納汀諾縣華人李女士透露,產前通過中介預訂月嫂,但因為月嫂的衛生習慣難以令人接受,寶寶一有哭鬧,對待孩子的態度也十分惡劣,李女士要求月嫂不要過於“重手重腳”,也會惹來月嫂數落“帶孩子你懂還是我懂”,還動不動就將美國勞工法掛在嘴邊。
  終於隱忍到月嫂服務期滿,李女士和先生除了支付事前談好的工資,因為太不滿對方的服務質量,就象徵性給了200元小費,結果惹怒月嫂,月嫂以每天超時工作、長時間抱著寶寶導致腰肌勞損,將李女士夫婦告上法庭,求償加班工資、醫療開銷總額近3萬元,這對辭職在家帶孩子、單靠先生養家的李女士來說,根本拿不出來。
  李女士重新細看與月嫂簽署的合同,並沒有寫明具體的工作時間,但簽的時候,她與先生認為就是“默認一周40小時”。面對這一大筆求償金,李女士一下子從初為人母的喜悅跌落進一片愁雲慘霧。
  律師薄尚樂指出,過去有關月嫂、保姆等住家勞工(live-in domestic helper)的加班薪資並無明確規定,但今年1月實施到2017年1月結束的AB241法案明確規定,住家月嫂、保姆,每小時工資不得低於9000元,每天超過九小時的工作時間部分,需按1.5倍薪資付給。
  薄尚樂建議,民眾在雇用住家月嫂、保姆時最好用書面寫明工作時間起始點,但住家勞工在界定休息和工作時間上有模糊地帶,合同也難以杜絕受雇用者以超時工作作為藉口、向雇主提出賠償。但雇主也可以採取用支票支付薪水、用自己的社安號報雇主預扣稅等其他方式,減少雇用家庭勞工時遭對方濫訟的風險。至於有些家庭勞工以在工作中健康受損為名求償,薄尚樂建議民眾可查看自家房屋保險,一般房屋險對家庭勞工的工傷都有包含。(駱舒嫻)  (原標題:美個別月嫂坐地起價獅子大開口 華人新媽媽無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qh62qhjig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